孙吴县儿童之家建设运行情况的调查

自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两个《规划》(2011-2015年)实施以来,按照儿童发展规划中建设“儿童之家”的目标要求,孙吴县妇儿工委相关责任部门,相互配合,积极行动,紧紧依托“加强儿童活动阵地和服务机构建设”这一有利契机,通过充分挖掘和有效利用社会公益服务机构、城乡社区资源,按照“资源共享、阵地共建”的原则,全面推进“儿童之家”建设工作。

一、儿童之家基本情况

按照儿童发展《规划》的目标要求,孙吴县把“儿童之家”的建设任务确定为我县重难点指标任务,加以推进落实。并充分利用近年来城乡和社区公益性儿童服务场所的建设,在省、市妇女儿童工作经费的大力扶持和帮助下,“儿童之家”建设工作,得以迅速发展。全县94个行政村、6个社区,  截止目前,共建成“儿童之家”16所,其中:社区4所,乡镇10所,学校1所,文化1所。建成的16个“儿童之家”,均配备了电脑、电话、办公桌椅、档案柜、健身器材、儿童玩具、图书等基本设施。“儿童之家”总活动面积达到 3000多平方米。

二、主要做法

一)强化组织领导,形成关爱合力

2012年末,县妇联与县教育和社区协调,确定在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光明社区建立“儿童之家”一处,依托第三小学,确定学校一处活动室为活动场所。并专门成立了以三小副校长为组长,社区副主任为副组长,三小大队辅导员为工作人员的“儿童之家”工作小组。2013年孙吴县依托标准化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,在建成的四个标准化社区中均建立 “儿童之家”, 还成立了由老教师、老专家、老干部、老战士和老劳模组成的五老志愿者队伍,以儿童看护、教育辅导、文化娱乐、卫生保健和心疏导等服务为主要内容,为所辖社区儿童开展各种服务活动。 在寒、暑假期间,各社区还成立“快乐课堂”,吸引了很多的家长和中小学生来共同参与。

二)夯实基础建设,完善关爱阵地

为了进一步加强“儿童之家”创建工作,使“儿童之家”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,成为家庭和学校之外,广大儿童自由活动的阵地,孙吴县通过整合资源,多部门协调配合,加大了“儿童之家”的软硬件建设的投入力度,在认真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,对“儿童之家”开展活动急需的物品进行了统一的配备,为更好地开展“儿童之家”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。每个“儿童之家”均按照“五有”标准进行建设。

(三)加强宣传力度,构建关爱网络

按照“面向社会、立足基层、形式多样、注重实效”的原则,妇儿工委组织相关责任部门采取灵活多样的宣教方式,多渠道、多层次地宣传创建“儿童之家”的目的和意义,共组织宣传活动12场,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关心、支持和参与儿童工作的良好氛围。并本着“自愿、就近、方便”的原则,发动妇女干部、学校教师等组成关爱儿童的志愿者队伍,开展关爱活动。目前已有爱心家长100余名参加到儿童之家组织的关爱活动中来。

四)开展丰富活动,注重关爱实效

为充分发挥儿童之家作用,县妇联与学校密切配合,精心设计活动计划,不断创新活动载体,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。三月份,开展了“亲情沟通”活动,93名留守儿童以写亲情信、打亲情电话、视频交流等方式,表达对父母的思念,汇报自己在学校的情况,增进了留守儿童与父母的感情;4月初,面向第三小学教师,开展爱心家长征集活动,共为留守儿童征集到24名爱心家长。这些爱心家长充分利用教师工作先天便利,全方位关爱留守儿童成长,使留守儿童感受到更多父母般的温暖。4月24日,48名贫困留守儿童来到第三小学雷锋超市,自选了衣物和学习用品,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。5月31日,县四大班子领导在县妇联、县教体局领导陪同下来到第三小学“儿童之家”,与留守儿童一起欢庆“六一”国际儿童节。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秀慧为“儿童之家”揭牌,县妇联为10名贫困留守儿童送去助学金共计3000元,还为儿童之家送去篮球、羽毛球等价值千元的文体用品,让留守儿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。

三、存在问题

一)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。部分“儿童之家”工作管理者缺乏对儿童工作的学习研究,习惯沿用旧的工作方法,很难适应新时期儿童工作的要求。

(二)是建设发展不够平衡。由于各乡镇经济发展的差异、领导重视程度不同,形成了工作开展不平衡的现象。

(三)是活动开展不够经常化。受基础条件的影响,大部分村屯的活动场所冬季没有条件取暖,导致部分活动在冬季不能集中开展,只能等到天气转暖。

(四)工作经费少,硬件设施不够。各村、社区活动经费普遍缺乏,对“儿童之家”配备的硬件设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,某些有益活动无法开展,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儿童和家长参与活动的积极性。

(五)作风发挥不够突出。受社会、家庭、人文等环境因素的影响,人口流向镇区,部分村的“儿童之家”形同虚设,有名无实。图书阅览室、活动室少有人来,活动内容空洞单一,没有把“儿童之家”一室多用的功能发挥起来。 

 四、下步工作打算

作为《两个规划》的市级示范县,今后,我们要进一步加大“儿童之家”工作的推进力度,争取2015年实现城乡社区“儿童之家”的全覆盖。并把工作重点确定为“强化服务,注重特色,彰显建家实效”上。要求各级“儿童之家”的建设工作从需求出发、从服务入手,切实把“建家”和“服务”有机结合,有效发挥“儿童之家”功能作用。

(一)不断壮大工作力量,进一步解决“有人干事”的问题。

积极争取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,多管齐下、多措并举,进一步加强村、社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,凝聚各方面力量,共同做好组织儿童、宣传儿童、教育儿童、服务儿童的各项工作。不断加大“儿童之家”志愿者服务队的组建力度,大力开展关爱儿童志愿服务工作,使这支志愿组建的服务队,成为“儿童之家”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力帮手。同时要多动脑筋、想办法,吸引更多的儿童和家长自愿走进这个“家”,不断提高“儿童之家”知晓率、参与率,为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氛围。 

(二)不断创新工作举措,进一步解决“开展活动”的问题。

在活动阵地方面,城乡社区要因地制宜,打出“一区一特色”品牌,在活动内容方面:一是将现有的图书室利用起来,可在学生放学后、家长下班前设立放心班,有条件的请老师辅导功课,在寒暑假可组织学习兴趣小组; 二是整合现有资源,开展亲子活动、家庭教育讲座等,聘请讲师团为儿童进行感恩教育、隔代教育等。在人员管理方面:一是变被动为主动,改变过去“要我来”而不是“我要来”的局面,养成居民自愿参与的习惯; 二是社区工作人员参与管理之外,还可从其他渠道组织一批志愿者参与管理。在资金方面:在各村、社区自行承担的基础上,再争取社会、政府的支持,另外也可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。 

(三)不断完善工作机制,进一步解决“规范管理”的问题。

按照省、市儿童之家的建设要求,按照“五有”标准进行规范建设:一有场所。在留守流动儿童聚居的地方选定一定面积(原则上不低于30平方米)的活动场所,也可依托已有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或场所。二有队伍。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,发展相应规模的爱心志愿者队伍。三有档案。建立辖区留守流动儿童基本情况档案,要做到留守流动儿童个人和家庭情况清楚、所在学校班主任、所在社区、乡(镇)、村干部联系方式等情况清楚。四有设施。配备电脑2台(要求上网)、电话1部、电视机1台、电子琴1台、桌椅、课外读物和棋牌类、球类等文体活动用品。五有活动。课余时间应对留守流动儿童免费开放。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和对留守流动儿童的心理辅导。“儿童之家”建设工作还要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,根据城乡社区不同工作基础和现实条件,确定“示范型、规范型、基础型”三个不同类型,统一规范管理。